在臨床試驗中,多中心臨床試驗(Multicenter trial)爲較常採取的方式,其原因在於相較於單一中心(single center)的收案,多中心的收案其個案來源爲更廣的範圍,樣本更具有代表性。但同時,由於個案並非來自同一中心,在統計分析時就面臨到了不同中心可能有異質性(heterogeneity)的問題,在處理分析時變得更加地複雜。

正因爲如此,有學者建議 (Chakravorti and Grizzle, 1975)不同中心的效應(center effect)應視爲隨機效果(random effect)較爲合理;也就是說,將不同中心所得到的資料設定爲異質,再以混合模式(mixed model)來分析,得到最後的總治療效果(overall treatment effect)。除此之外,通常還需要呈現各中心所收集個案的基本資料,起點測量值(baseline value),以及組別間的平均差異值(difference in mean)。在統計圖形的部份,則需將各中心所分別計算出的治療效果放在同一張圖中以做比較(標示出兩組的平均差異值,以及其95% C.I.),才能看出是否有某一中心其結果較爲極端,需要加以探討。

 

 

Reference:
U.S. FDA Guideline for the Format and Content of the Clinical and Statistical Sections of an Application, 198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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